34号通告|关于北京来临人员疫情风险管控等事项的通告
鉴于目前北京疫情严峻形势,为进一步做好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工作,根据省、台州市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北京来临人员疫情风险管控等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5月31日后从北京来临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。对从北京市高风险地区来临的,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对从北京市其他地区来临的,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;在临无固定住所的,一律到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已来临人员须立即向所在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报告;计划来临人员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镇(街道)报告行程计划、航(车)班信息、个人健康状况等,并提前申请台州健康码。
二、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近期须减少涉京活动,做到“非必须不进京”“非必须不返临”“非必须不从北京市邀请人员参加活动”。如有发现北京来临人员未主动报告或不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,立即拨打举报电话(附后)。
三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等出入人员全部凭“健康码+测温+身份证”通行。
四、农贸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要落实防疫各项举措,进入人员要佩戴口罩,凭“健康码+测温”通行。
五、社区、村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出入口要落实常态化管控举措,进出人员凭“健康码+测温”通行。
六、医院要强化预检分诊设置,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“健康码+测温+症状询问+流行病学史排查”,分类引导就诊。药店要做好发热、呼吸道疾病等药物销售的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。
七、乘坐公交车、出租车(网约车)要正确佩戴口罩,凭“健康码+测温”上车并分散乘坐。无证件要登记信息。
八、对故意隐瞒健康状况和重点地区旅居史、人员接触史,拒绝接受隔离等管控措施,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,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各镇(街道)举报、联系电话
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6月17日
编 辑:汪璐霞
监 制:牟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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